申请人在申请探亲签证前,会对签证材料有所了解,那么有许多申请人都产生了一个误区,就是探亲签证,只需要提供邀请方的邀请函就可以,其实不是这样的,对于探亲签证来说,需要的材料除邀请函外还有很多。
探亲签证一般邀请方与被邀请方有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关系,例如父母与子女,姐妹与兄弟等,而且提供经济证明可以是邀请方也可以是被邀请函,但最重要的是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关系证明,以此来证明探亲目的,就是亲属关系公证与认证。
亲属关系公证与认证是指双方在法律意义上的亲属关系在公证处做公证后,拿到外交部做一个单认证,拿马耳他探亲签证来说,如果邀请人是被邀请人的父亲,那么做一个父子关系公证与单认证就可以。
如果被邀请人和邀请人在法律意义上是间接关系就需要做两份公证与认证,比如被邀请人是邀请人弟弟的孩子,那么就需要做一份被邀请人与邀请人父母的关系公证与单认证,然后再做一份邀请人父母与被邀请人的关系公证与单认证。
除亲属关系公证与认证外,申请人还需要提供邀请人的财务担保证明,比如马耳他,如果邀请人居住于马耳他应提交:过去 3 个月的固定收入证明和在马耳他公证过的声明原件及辅助材料。
如果邀请人在中国居住并邀请签证申请人前往马耳他办理马耳他签证,则应提交以下材料:已签字的担保书, 中国居住证复印件, 由雇主开具的固定收入证明,目的地国家的居住证明或者担保人在目的地国亲属的邀请函。
对于探亲签证来说,邀请方并不是只提供邀请函就可以的,所需材料还是比较复杂的,特别是像马耳他签证等申根国家,但具体根据国家的不同,申请人情况的不同,材料也有所不同,所以申请人在申请探亲签证时,最好先了解清楚所需要的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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